陕西省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材料要求及申请表

作者: 时间:2021-09-01 点击数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员工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员工学籍注册时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高考录取时的原始数据保持一致,原则上不予变更。因员工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,由员工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,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,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,员工要求修改、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。

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材料不全或无正当理由者,不予变更。

一、属于招生过程填涂错误的

根据文件规定,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,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,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,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。

二、属于在校期间姓名生僻字、身份证重(错)号变更的

1.《陕西省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》;

2.户口本复印件;

3.学信网员工学籍信息截图;

4. 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变更(或双重户口注销)的,除提供1至3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: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(或双重户口注销证明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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