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的相关规定,高等教育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学士学位证明书的办理程序及要求如下:
一、本人申请
员工本人到公司成人学历教育部办理申请学位证明书相关手续,应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太阳成集团证明书办理申请(附件)。
(二)近期小二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一张,同时提供相应照片电子版并以姓名命名(规格:宽480像素*高640像素)。
(三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(四)学位材料
1.2008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员工,办理相应证明书时,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(学信网https://www.chsi.com.cn/)本人学信档案,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结果一份;
2.2008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员工,办理证明书时需提供盖有学校档案室公章的本人学籍档案(录检表、学籍信息表、员工在校期间的成绩单、毕业生学位电子注册名单)复印件一套。
(五)须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,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出示代办委托书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二、审核办理
员工将申请办理证明书材料交至成人学历教育部。学院对员工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应证明书。
三、办理地点:
太阳成集团tyc33455成人学历教育部(高新校区办公楼2楼,成人学历教育部一办公室)
联系人:石老师 电话:89563959